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2017年,市环保局以党的十九大召开和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狠抓环保职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被国家人社部、环保部表彰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
(一)环保督察和环保攻坚取得扎实成效。面对中央和省委对泰安环保工作的大考,我们从容应对,借势发力,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力推动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积极做好中央、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求实现环境问题的“见底清零”。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分别向我市转办信访案件313件、181件,已全部办结。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64个,整改完成246个。中央督察反馈具体问题1个,认领共性问题20个,已制定方案,整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开展。列入攻坚行动的393项任务,目前已完成363项。共关停“散乱污”企业6809个,淘汰燃煤小锅炉2820台,关停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6467家,关停山石开采企业100个,完成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217个,督促43台燃煤机组和18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对97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进行了治理,38个纳污坑塘全部完成整治。
(二)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大气方面,加强了联防联控,在市内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减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各项措施,在市外与济南等周边城市加强治污合作。2017年,泰安我市大气中SO2、PM2.5和PM10分别同比2016年改善了32.4%、12.5%和10.4%,蓝天白云天数达到258天,同比增加了21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继续保持在全省内陆城市前茅。水环境方面,严格断面考核奖惩,倒逼涉水污染源做好治理,2017年市内省控重点河流消除了劣Ⅴ类水体,大汶河、东平湖等主要河湖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调水水质要求。土壤防治方面,制定印发了《泰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宁阳县晋煤明升达的土壤修复工程,“土十条”逐步落地铺开。
(三)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在严格审批把关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排污许可制度,2017年全市15个行业、94家企业全部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19起,罚款6798.7万元。 持续开展环保安全大检查活动,主动查找并消除环境风险除患,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2起环境突发事件联,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市检察院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了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共向公安司法部门移送涉刑案件16起,行政拘留案件71起。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代市政府起草了《泰安市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规定凡出现“水、大气等环境质量严重超标或连续两个月同比恶化;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环境质量改善任务;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阶段性工作进度或年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等8项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领导约见未履行或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二)重新修订了《泰安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市辖6个县(市、区)及泰安高新区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考核对象下达生态补偿资金额度。新办法明确了大气考核的指标与权重,明确了发放或缴纳大气生态补偿资金的计算公式,考核奖惩方法更加科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制定实施了《泰安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审核范围、牵头科室、工作流程、审核要素和违纪责任,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经听证程序作出、案情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等5种情形,由法制宣传科牵头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意见。针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行政处罚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及时组织专家、律师和市民参与。2017年市环保局共组织环评专家论证会10场,邀请专家50人次,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29个。聘请局法律顾问1名,先后参加案情分析会2次,处罚听证会3次,对重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律把关。认真听取市民意见,环评报告正式批复前,一律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异议期公示。
(三)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对全局重大行政决策层层把关,提交专题会、办公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公章管理,严格用章登记,确保行政决策的严肃性。
四、依法规范执法行为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范围、内容和频次,通过全省环保系统软件进行抽查。2017年共随机抽查污染源184家(次),涉核与辐射企业57家(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52家(次)。
(二)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了《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同时配套明确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现场检查、取样监测、留置送达等事项,其执法过程均通过文字和音像载体进行记录。
(三)加快“放管服”改革,将原由市环保局审批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省级下放至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相应吨位的导热油炉、工业窑炉,重油、渣油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除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注销、延续等工作下放至县级审批,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全面推行“联合审、区域评、网上办”等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只跑一次”, 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在网站备案,报告书、报告表时限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四)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一把手”上党课、“机关大讲堂”、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台账,实行到企业执法检查反馈制度,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深化“五型机关先进科室”、“六好个人标兵”等创建载体,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2017年,市环保局被国家人社部、环保部表彰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继续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部门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环保局职能调整需要,对市环保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了调整,其中,权力清单104项,责任清单47项,负面清单9项,全部印发落实,形成了责权统一、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市人大开展环保调研,定期向市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印发了《泰安市环保部门关于配合市检察做好环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泰环发[2017]33号),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衔接制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开通了环保监督热线,制定了《2017年度市环保局公开承诺事项》,共涉及简政放权、规范办理、提速增效、服务纪律等6个方面的内容,在“中华泰山网”进行了公开。2017年11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乔建博走进演播厅参加“聚焦放管服·践诺面对面”电视问政活动,现场接受市民监督。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重点和要求。2017年,市环保局共发布政务信息5532条,其中业务类信息4690条,占总信息量的84.8%,群众关心的信息,占92%。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全部在时限内进行了回复。主动向社会发声,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将环保重大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共发布解读信息8篇,其中,本局政策解读信息4篇。密切关注环保舆情,共回应社会关注问题857件。加强政务信息互动,市局新浪“泰安环境”全年共发布微博7200余条,粉丝量超过了14万人,在市政府部门中排名第一。。及时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澄清或补充,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全面,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案件。
(四)加强行政纠错和监督问责。制定落实了《通报约谈问责》等环保督察四项制度,对工作中“不服从指挥调度”“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7种情形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受到通报后仍出现同类问题”等3种情形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达不到要求”“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等3种情形严格进行问责。2017年共通报61期,约谈361人(次),问责207人(次)。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着力解决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强力推动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特别是中央和省开展环保督查期间,共交办案件494件(其中,中央交办313件、省交办181)件,按照“抓快办、抓实办、抓严办、抓办好”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时限、质量和效果。“抓快办”,实行“双线运行”,办案时间控制在3天(重点案件5天),比上级要求提前2天。“抓实办”,坚持深入现场核实情况,问题不解决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上述案件全部按要求办结。“抓严办”,对查实的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抓办好”,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的同时不搞“一刀切”,千方百计引导企业升级转型。
(二)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2017年共受理涉及环境保护建议提案11件,其中环保系统主办3件、协助其他部门办理8件,全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按要求逐一向代表委员进行了面复。
(三)积极回应群众环境关切。坚持“群众信访无小事”,认真实行每周二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2017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1261件,同比上一年度增加39%,经层层分解,转办、督办,上述案件全部按期办结,处理率100%,满意率98%以上。特别对已办结案件,实行“举一反三”和“回头看”,防止出现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了办案效果。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的必备内容,每年制定《学法计划》,组织科室以“机关大讲堂”“机关学习日”等方式进行领学和自学。坚持“以考促学”和“以比促训”,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宪法》和《基础法律知识》的考试,执法人员全部执证上岗。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应急演练”“监察监测技术大比武”等活动,人员法律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二)深入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工作“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场”等环保“十进”活动,共发放普法小册子2000余本、环保明白纸1000余份,着力提高市民的环保素养。2017年5月,市环保局与电视台联合联合,到泰安啤酒厂进行了宣传汇演,现场赠送了法律书籍。与《泰安日报》《泰安晚报》等市主流媒体合作,开辟环保普法专栏,多次刊登“两高办理环境犯罪司法解释”等环保普法专题,并以《新大气法》实施一年为契机,精选3起典型处罚案例,在《泰安日报》和市局网站公布,有效营造了领导关心支持、部门齐抓共管、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分管职责内部门法治建设。各科室和人员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环保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定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议。坚持将法治建设考核与其他考核工作相结合,在每季度科室及人员综合测评,半年科室述职,年终领导述职等考核测评中,均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考核测评成绩与五型机关科室和人员评先树优相挂钩,进一步调动了人员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九、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打算
2018年是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谱写新时代环保篇章的初始年,全市环保工作将按照“136”的总体思路进行:即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开展“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和“净土行动”三大行动,强化六项措施,推动环保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主要目标是:大气质量继续改善,其中PM2.5同比2017年改善9%,PM10同比改善12%,SO2、NO2持续改善,蓝天白云天数继续增加;水环境质量稳步向好,省控以上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比例超过66%,6个省控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18个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市考核要求;土壤污染底数进一步查清,全市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工作稳步推进;保持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完成上级下达的环保约束性指标。重点抓好6项工作措施:
(一)抓攻坚,着立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虚心接受上级对我市环保工作的问诊把脉意见,坚持照单全收,按方抓药,确保按时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继续开展新一轮的环保突出问题攻坚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强化排查摸底,切实把问题找全找透,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稳步高效加以推进。针对已关停“散乱污”、“畜禽养殖”、“燃煤小锅炉”等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全市排污企业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对症下药、限期整改,着力提升企业治污水平。
(二)抓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以推进“三线一单”制度为抓手,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项目单位自主验收情况及时检查、抽查,对违反“三同时”制度、久拖不验及验收弄虚作假的现象严肃处理。加强在线监控、机动车尾气移动式监测等先进执法手段应用,提高环保执法现代化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为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加大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有效形成执法合力。
(三)抓公开,加快建设阳光数字环保。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微信微博、新闻发布等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环保重点工作、环境预报预警、水气环境质量等信息,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严格按照环保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环保公开透明。定期发布全市重点污染源名单,及时加以优化调整,督促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倒逼企业治污水平不断提升。
(四)抓创新,着力攻克污染治理瓶颈。与省环科院联合编制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清单核算,建立模型,实时反映污染源排放的动态变化及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编制网络建设实施细则,分步建设大气、水、声、土壤、辐射等监测站点,尽早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打造智慧环保,积极创新环境保护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实现“用数据服务”、“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提升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污染源、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业务的科学管理水平。
(五)抓改革,提升环保队伍素质能力。制定落实全市环保垂改方案,稳步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培养和交流、考核、任用,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和监察监测技术比武,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抓宣传,营造共享共治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继续开展好“六五”宣传、环保“十进”等各项主题宣传活动,让“绿水青生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系列创建行动,讲好生态故事,培树环保典型,建立绿色导向,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