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泰安环境”(www.www.dzlair.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体育中心西临;邮编:271000;电话:0538-8334018;传真:0538-8290632;电子邮箱:tahb@www.dzlair.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郭启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导。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展开,我局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在前期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的基础上,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良性轨道。
(三)扎实做好公开办理工作。按照依法、便民的原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科室、受理形式、受理范围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制定了办理流程图,通过信息公开咨询和电子信箱等方式,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四)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市政府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了解政府信息的条件。
(五)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填报有关工作的指导、上报,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泰安市环保监测站、泰安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均按要求认真填报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基本做到了信息公开不留死角。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以增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1236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三、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公布的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环保工作特点,我局制定了《泰安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做为信息公开重点,层层分解,并规定了公开的日期和时限。在“泰安环境”门户网站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档目,方便公众查询。
1、大力推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根据要求,我局在“泰安环境”网站设立了“空气质量预警”、“空气质量发布”栏目,实时公开空气质量数据,方便群众查询。联合气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动机制,每半月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进行公开。在“泰安环境”门户网站设立了“水质情况发布”实时公布我市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并每季度对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等信息进行公开。
2、行政收费、执法情况公开:将我局各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将排污费收费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按要求公开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并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3、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将各项便民服务事项、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如:在网站上发布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黄标车“黄改绿”有关问题的解释》,并将办理地点及电话及时公开,给广大群众带来了方便。
4、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信息公开要点,我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公开原则;在此基础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项目信息的收集、公布、管理的程序,实行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更好的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查询和了解。
5、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按要求以简报和网站的形式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截至201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3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公开37条,占2.43%;政策法规类公开73条,占4.8%;规划计划类公开45条,占2.95%;业务工作类公开1016条,占66.71%;统计数据类公开13条,占0.85%;其它公开339条,占22.25%。其中,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数量占85%以上。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
1、机构编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定规定”,对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落实到位,及时将机构编制等情况在泰安环保网站上公布。
2、行政审批、收费、执法情况公开:将我局各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公开。如:建设项目受理初审意见根据项目审批进展按季度在泰安环保网站上进行公示;将排污费收费情况按季度进行公示。
3、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将各项便民服务事项、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如:在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站上发布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黄标车“黄改绿”有关问题的解释》,并将办理地点及电话及时公开,给广大群众带来了方便。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政务公开栏和环保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力度,将环保业务工作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一是在新浪网、腾讯网开通了“泰安环境”政务微博,并进行了“V”认证,围绕舆论热点问题,积极与网民进行沟通,化解矛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倾听民意、与民互动交流。二是利用“双争双创为民实践”、“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相关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团员进行“党员活力细胞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展环保宣传及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环保咨询及投诉服务台,认真解答群众关注的环保问题,接受群众对周边环境问题的咨询,举办环保科普图片展,向群众发放环保布袋、环保宣传手册及宣传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环保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咨询,2014年来,我局向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约4000人次,受到广泛好评。其中,信函申请两次,电子邮件5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回复的及时告知。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没有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一)2014年度出现一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经省环保厅复议,我局按要求按时做出答复。
(二)2014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2014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政务微博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环保系统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每季度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良性轨道。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深度、形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活化和拓展。下一步,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5年1月20日
附件请下载:2014环保局信息公开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