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www.dzlair.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邮编:271000 ;电话:0538-8877631 ;传真:0538-8877668;电子邮箱:thfx9846@126.com)。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条例》、《办法》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基本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回应公众关切、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展开,bet365365不给我提款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并在网站发布了《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务公开方案》、《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bet365365不给我提款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策解读制度》、《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良性轨道。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政策解读情况。在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建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组织专家及时进行解读和阐释。2017年自行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篇,转载环保部及省环保厅解读材料4篇。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强化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建设,对涉及环保热点问题的舆情信息密切关注,按照“早发现、早处理、早应对”的原则,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站热点回应栏目、微信微博、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积极正面引导。省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第一时间将督察转办案件办理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2017年,全局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共回应社会关切857余件,其中召开环保专题新闻发布会4次。
(三)互动交流情况。利用网络新媒体,与网友进行有效互动,发现有投诉举报信息,及时转给相关业务科室和县市区进行调查并第一时间发布调查结果;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和环保信息,让公众了解环保工作;发现并转载环保小知识,丰富微博内容,传播正能量。泰安环境微博六五期间举办了抽奖活动。新浪“泰安环境”微博目前粉丝数量已超过14万人,全年发布微博720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信息43篇。
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重点信息公开计划;
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公布的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市环保局制定了《泰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做为信息公开重点,制定了《市环保局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规定了公开的日期和时限。
(二 )重点工作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
1、在“泰安环境”门户网站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档目,方便公众查询。由局法宣科牵头,将信息公开工作逐层分解,制定了《市环保局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确保每项信息都落实到具体业务科室,并要求各业务科室及时公开或更新重点领域环境信息。
2、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市环保局在“泰安环境”网站设立了“空气质量预警”、“空气质量发布”栏目,每天进行空气质量预报和温馨提示,实时公开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合气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动机制,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并报市委宣传部备案,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对广大市民发出友情提示,在“泰安环境”门户网站设立了“水质情况发布”实时公布我市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并每季度对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等信息进行公开。
3、环境情况通报公开。在环保局网站设置“环境情况通报”专栏,定期发布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公开每月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将省环保局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新闻发布会通稿和新闻发布会召开情况等内容,让群众能及时了解到我局的环保工作情况。
2、行政收费、执法情况公开。将我局各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公开,每季度的排污费征收情况都在局网站上公示,以便公众查阅;设立监察执法目录,公开环境执法措施、情况及进展;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公开环境执法随机抽查结果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每月公开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全面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网站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每月定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每季度公开一次超标企业处理情况。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信息公开要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公开原则;在此基础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项目信息的收集、公布、管理的程序,实行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更好的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查询和了解。2017年度共公开环评信息270余条,保证了环评信息的主动及时全面公开。
4、公开污染物减排、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等信息。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按要求以简报和网站的形式进行公开;公开“蓝天工程”指挥部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
5、公开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在局网站上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废水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目录、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目录、重点行业企业名录等,每季度都发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通告。同时发布泰安市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链接,可实时查看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和自动监测数据。定时公布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6、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根据要求在“环境安全应急管理”栏目下公开2017年新修订的《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开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名单,公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约553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65条、公共查阅点公开3条、微信微博公开4464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公开35条,占0.6%;政策法规类公开123条,占2.22%;规划计划类公开177条,占3.2%;业务工作类公开4690条,占84.8%;统计数据类公开156条,占2.81% ;其它公开351条,占6.34%。其中,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数量占92%以上。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
1、机构编制情况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定规定”,对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落实到位,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编制变动等情况。
2、“三公”经费公开情况:严格依法公开“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
3、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将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决定、项目验收审批决定、辐射项目安全许可证受理情况、辐射项目环评许可等信息在网站上及时公开,保证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项目信息的知情权。
4、收费、执法情况公开:将我局各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公开。如:将排污费收费情况按季度进行公示;行政处罚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案件执行情况按月份定期公布。
5、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每月公开一次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办结情况,每月都公开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6、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将各项便民服务事项、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政务公开栏和环保网并重,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信息公开材料11份,同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力度,将环保业务工作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一是在新浪网开通“泰安环境”政务微博,并进行了“V”认证,围绕舆论热点问题,积极与网民进行沟通,化解矛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倾听民意、与民互动交流。二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相关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团员进行开展开展环保宣传及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环保咨询及投诉服务台,认真解答群众关注的环保问题,接受群众对周边环境问题的咨询,举办环保科普图片展,向群众发放环保布袋、环保宣传手册及宣传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环保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7年市环保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2件、同意公开答复的9件、不予公开的0件,告知作出更正补充的0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中,9件申请案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居前的事项描述。
信息公开中主要涉及重点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管理和验收等信息。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7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2017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填报有关工作的指导、上报,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泰安市环保监测站、泰安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均按要求认真填报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基本做到了信息公开不留死角。
九、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bet365365不给我提款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各科室、单位的公开任务定期考核,每月通报一次网站信息发布数量,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的公开工作信息。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7年,市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不够科学,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定时更新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单一闭塞。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改进措施;
一是在新形势下利用好新媒体,进一步完善微博、微信,充分利用好双微的传播度广、及时性强的特点,主动回应广大群众的呼声。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定严格的信息公开规范,明确公开流程,严格依规范依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5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2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7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5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4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3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3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 个 | 1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个 | 0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次 | 20 |